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奉贤区2023年雨污水管道及泵站改造工程
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2024年7月26日收悉的区审计局关于奉贤区2023年雨污水管道及泵站改造工程的审计报告(沪奉审投报〔2024〕9号)文件精神,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代建服务招标文件编制的服务内容与实际工作量不一致”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代建服务招标文件编制的服务内容与实际工作量不一致问题”,我司已督促招标代理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按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将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监管。具体将根据财务监理意见实施,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施工监理合同约定人员数量与施工监理投标承诺不一致”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施工监理合同约定人员数量与施工监理投标承诺不一致”,我司承诺在今后的合同签订工作中,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保持与招标、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不再发生此类事件。目前已要求施工监理根据投标文件执行相关承诺,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关于“代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员数量配置人员”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代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员数量配置人员”,我司已督促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人员到岗履职,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关于“施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按月编制监理月报”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施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按月编制监理月报”,我司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编制监理月报,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数量小于投标自报的检测频率”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数量小于投标自报的检测频率”,我司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测频率,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关于“施工总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质量员、施工员未到岗履职”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施工总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质量员、施工员未到岗履职”,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履职,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关于“个别雨水支管未铺设砾石砂基础”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个别雨水支管未铺设砾石砂基础”,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整改施工,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八、关于“部分侧石未铺设砼基础”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部分侧石未铺设砼基础”,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整改施工,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九、关于“个别管道沟槽回填土存在沥青混凝土块”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个别管道沟槽回填土存在沥青混凝土块”,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整改施工,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关于“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部分脚手架未设置扫地杆;个别配电箱未有定期检查记录”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部分脚手架未设置扫地杆;个别配电箱未有定期检查记录”,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搭设脚手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一、关于“个别施工现场未采用预拌砂浆”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个别施工现场未采用预拌砂浆”,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自拌砂浆,按规范使用成品砂浆,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二、关于“混凝土管改为双壁缠绕管的设计变更手续滞后”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混凝土管改为双壁缠绕管的设计变更手续滞后”,我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了相关的变更手续,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三、关于“概算经济审核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概算经济审核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我司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概算经济审核费进行支付,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四、关于“部分分包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印花税”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部分分包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印花税”,我司已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印花税,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五、关于“财务未及时核算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事项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财务未及时核算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我司已完成财务核算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