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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上海杭湾石油有限公司 36%股权的批复

日期:2023-06-19   点击次数:1234次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下属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上海杭湾石油有限公司 36%股权的请示》(沪奉交能〔2022〕160 号)收悉。经对上海杭湾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湾石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杭湾石油成立于 2020 年 7 月,注册资本为10000 万元,实缴资金 1000 万元,其中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贤能源”)持有 36%股权,上海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上海瑞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 24%、上海柏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主要从事油气能源站及油品贸易等相关业务。经我委研究讨论,现批复如下:

1、杭湾石油由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全部资产进行了整体评估(沪申威报字〔2022〕第 0258 号),结论为杭湾石油至资产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7,890,396.87 元,负债总额为 0 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7,890,396.87 元,海贤能源所持杭湾石油 36%股权对应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2,840,542.88 元,并以此价格作为海贤能源持有杭湾石油 36%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竞价转让的底价。

2、杭湾石油 36%股权的出让方为海贤能源。杭湾石油 36%股权转让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杭湾石油资产评估基准日至 36%股权转让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性盈亏,经财务审计后,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享受和承担。

4、股权转让后,请根据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时调整账务,并办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2022年11月23日